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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创作基金

申请规则

本摄影基金面向需要资金支持,完成长期拍摄项目的国家摄影高级会员和签约会员。申请项目可以是已经进行,并尚未完成的拍摄题目,也可以是还未开始的拍摄项目。拍摄项目的题材,应对社会有积极推动作用或具有正向传播价值。 摄影基金每年分为4个申请季,分别在1月、3月、6月、9月的月末截止申请。每个申请季评将选出3至5个拍摄项目,每个入选拍摄项目将获得1万至3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赞助。获得资助的会员,需要在规定的半年时间内完成选题拍摄,并提交国家摄影会员成长基金管理委员会。

基金领用及项目汇报

获资助摄影师将在评选结果公布后,领取1/2的拍摄基金,直接用于开展拍摄项目。摄影师需在一年时间内完成拍摄项目,并将完成的项目作品,提交国家摄影会员成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。 项目获得通过后,获资助的申请者者将领取剩余部分基金。

申请材料

(1)申请者需要填写申请表,详细描述拍摄方案,选择拍摄主题的缘由,以及潜在的社会影响及传播价值。
(2)申请者需要提交摄影作品集,展示其对所申请项目的驾驭能力。作品集为组照,至少1组,每组不少于10张。如申请项目已经开始拍摄,应提交已拍摄部分作品。尚未开始项目的,可提交过往拍摄的同类型作品。
(3)申请者需提交一份拍摄项目的资金预算(在申请表内填写),列明拍摄所需开销的类别及金额。(注:不得将资助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器材及与项目无关的日常生活开销。)

作品版权

所资助项目的作品版权归摄影师和国家摄影网图片银行共同所有,国家摄影网享有对所资助项目作品的全球独家首发权,有权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、应用程序及产品中,包括但不限于以有线或无线网,通过各种传输技术和传输网络在各种终端传输乙方、丙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的权利。在国家摄影网首发后的6个月内,摄影师不得向国家摄影网以外的纸媒、网络、图片库等机构提供该作品。否则,国家摄影网将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力。
我们的优势
版权申明:所有图片均受著作权保护,未经许可不得使用,不得转载,摘编。
Important Copyright Notice:All pictures are protected by Copyright,any use of reproduction of the photos or part of them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National Photography is strictly forbidde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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